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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天香 发表于 2013-3-12 20:47

红袖天香管理决定

通知

蝶小妖、暮雨听轩两位版主请在活动进行期间先把各自的诗评跟帖到原作品下边,以增添参赛作品的原著魅力,待此次诗歌活动结束后将以红袖天香板块管理的名义,发汇总贴。请两位版主在看到决定后各自删除参赛诗歌的评贴。以确保诗歌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另:诗歌征文活动期间,所有参赛作品只可回复,评赏,不得进行精华操作,已经精华操作的一律暂时去除精华,请红袖天香各版主遵照执行。


红袖天香管理组
2013、03、12

蝶小妖 发表于 2013-3-12 20:52

蝶小妖支持红袖管理组的决定!已主动删除!

暮雨听轩 发表于 2013-3-13 12:38

暮雨听轩支持决议,主贴也已由管理删除。

默然 发表于 2013-3-13 13:18

此决定贴只落实板块管理执行,其它事情概不讨论。

默然 发表于 2013-3-13 13:47

决定主体内容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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